夜幕下洗刷刷 昆明夜間江邊洗車屢禁不止(圖文)
趁著夜色,一輛輛出租車、私家車開到盤龍江、大觀河邊,拎著水桶、手拿抹布的人們開始潑水、洗車,污水徑直流進河里。正值雨季,昆明盤龍江、大觀河畔的“午夜露天洗車場”生意又火爆起來了。“雨水多,車容易臟,洗車場洗一次35元,路邊10元,劃算。”和市民趙先生同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特別是對車輛整潔有硬性要求的出租車,更是青睞這些私人洗車點。
一邊是市場有需求,一邊是執(zhí)法有困擾,讓管理部門對這種低成本的違法行為頗為頭疼。最近,《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修訂)》已起草完畢,在入滇河道游泳洗車最高或罰500元。這樣的規(guī)定,能讓“午夜洗刷刷”降溫?
【現象】
盤龍江邊:門庭若市污水入河
夜幕下,白云路盤龍江橋頭,洗車攤點一字排開,等待清洗和正在清洗的車輛沿路停靠,很是熱鬧。幾名男子穿著涼鞋、圍著防水圍腰正在洗車,混合著泥沙和洗滌劑的污水流下,順著路邊流進盤龍江,河面泛起白色泡沫,污水逐漸擴散,向下游流去。
每天晚上在此“營業(yè)”的眾多洗車人,所使用的工具都很簡單——幾個水桶、幾塊抹布、幾塊海綿、一瓶洗滌劑,系上防水圍腰就開工了。
在盤龍江沿岸,因為取水方便,一開始是一些夜班出租車到這里自己打水洗車,后來有人發(fā)現商機,就逐漸形成了“市場”,周邊居民把這種行為戲稱為“盤龍江洗車場”。
大觀河邊:10余人擺攤洗車
每天凌晨1時至2時,大觀河沿岸、環(huán)西橋、大觀河閘等地,夜間洗車活動猖獗。初步統(tǒng)計,從篆塘公園到大觀河河閘附近,起碼存在4個洗車點,每晚都有10余撥人在此“專業(yè)洗車”。這些洗車點用完的水大多通過雨水管道直接排入大觀河。
新運糧河邊:三輪車成洗車點
人民西路與昌源路交叉口的新運糧河邊,每晚11時30分許,就有一對中年夫妻用三輪車拉著水桶和簡單洗車工具“如約而至”,把這里變成“洗車場”。生意好時甚至叫上兒子來幫忙。這對夫妻告訴記者,他們沒有從河道里面取水,水是從其他地方拉來的,洗車后的污水也沒有流進河道。前來光顧的有出租車司機也有附近市民。
菊華立交:打開窨井蓋排污
人民東路菊華立交附近也存在一些流動洗車點,他們每天晚上11時30分許開始擺攤。這里的洗車點相對很多地方來說,顯得更為高大上。他們的三輪車上不但配有水桶,還帶有高壓水槍等裝備。
記者看到,這些流動攤點洗車過后,遍地泡沫的污水留在路面上。一些洗車人干脆把人行道上的窨井蓋打開,把洗車污水直接排進下水道。幾位洗車人告訴記者,他們都是外地來昆打工的,得知這門生意后就加入了進來,因為這門生意幾乎沒有成本。
北辰大道:親戚組團來擺攤
午夜時分,北辰大道車行天下附近,一些人開始在路邊擺上水桶,招攬洗車生意,其中多為婦女。附近商戶說,在這里擺攤洗車的人,多是親戚,他們分成幾個組,有人負責打水,有人負責擦車,一般營業(yè)到凌晨5點,凌晨一兩點生意最好。他們洗一輛車大概需要兩桶水(每桶20公斤),耗時20分鐘左右。
“也就隨便賺幾個小錢。”一名中年婦女一邊洗車一邊告訴記者,看到別人在這里洗車生意好,于是加入了這個“行當”。“只要不下雨,晚上11點一直要洗到天亮,每天至少要洗10輛車。”
【司機】
晚上洗車確實太難
如今,昆明正規(guī)洗車價格從前兩年的10~15元漲到了30元甚至更高。而夜間的露天洗車收費一般都在5元、10元、15元不等,洗車工說,他們收費視車型大小而定,汽車一般為10至20元。電動車則在6元到10元之間。“每天晚上可以掙兩三百元。”
據昆明的出租車公司規(guī)定,夜班司機交車時必須保證車容車貌整潔,否則司機會受罰。然而傍晚8點以后,很多洗車場都已不再營業(yè),讓出租車司機們很無奈,一位司機就認為:“與在洗車店花30元洗一次,花10多元洗車,還能趁這個時間休息一會兒或吃點夜宵,很方便。”
有的出租車司機反映,他們有時會去加油站或賓館,要兩桶水自己洗車。“晚上有些正規(guī)的洗車場收費30元、50元甚至100元,到盤龍江邊洗車也是不得已。”一名出租車司機表示,他知道在盤龍江邊洗車有污染,但這些臨時洗車點的確方便,通過這樣的方式洗車,每次至少可以省20元,一個月至少可以省四五百元。
出租車司機陳師傅表示,如果能在昆明設置一些夜間洗車場或讓洗車場提供夜間洗車服務,并在價格上有所傾斜,這種情況將會有所好轉。
【滇管】
違法成本低查處不容易
2010年5月1日,《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施行。2013年1月1日,省級地方性法規(guī)《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實施,昆明條例部分內容與之不一致。為與上位法保持一致,于是由昆明市滇管局牽頭,起草了《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修訂)》。
目前《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修訂)》已起草完畢,條例起草領導小組日前已召開論證會征求各方意見。修訂版中增加了關于“禁止在滇池主要入湖河道游泳”的內容,對“在入湖河道中洗浴、游泳、清洗車輛、衣物”等違法行為的處罰,由原來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修改為“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昆明市滇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午夜露天洗車場”的存在,在他們的管理執(zhí)法中確實是個大問題,因為洗車點流動性很大且擺攤時間集中在深夜,一旦遇到執(zhí)法檢查,攤販拔腿就跑。在執(zhí)法中,他們主要以勸導為主,即便沒收了他們的洗車工具,也就是幾只水桶和幾塊毛巾,違法成本很低。
昆明市滇管局曾經對盤龍江沿線的洗車攤點進行過10余次整治行動,共查處占道洗車行為200余起。然而占道洗車攤點總是嚴重反彈,使得執(zhí)法整治行動陷入窘境。
春城晚報記者 夏體雷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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