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哈薩克牧民被驅離 草場紛爭起隱憂
原標題:烏魯木齊:哈薩克牧民被驅離 草場紛爭起隱憂——記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qū)葛家溝村阿再組秋牧場權屬之爭
本網烏魯木齊訊(文羌戈 韋宗)民族安定團結,社會和諧發(fā)展當屬新疆工作重中之重,特別是近年來,新疆的和諧穩(wěn)定引起了黨中央及全社會高度關注。隨著國家經濟的穩(wěn)步發(fā)展,邊疆民族 地區(qū)建設也搞的如火如荼,隨之而來的各種矛盾逐漸顯現(xiàn),我們今天就烏市水磨溝區(qū)葛家溝村阿再組哈薩克牧民秋季牧場之爭,一透新疆地區(qū)民族工作的一點隱憂。
烏市水磨溝區(qū)葛家溝村阿再組牧民秋季牧場現(xiàn)屬水磨溝區(qū)風景旅游區(qū)。1983年以前,阿再組哈薩克牧民一直在該草原放牧,1998年9月20日,前烏魯 木齊市東山區(qū)人民政府給阿再組頒發(fā)了編號為3號的《草原使用證》(此證標明的面積為2880畝),使用期限為50年,經實地測繪后,確定該草原四至界線內 的實際畝數(shù)大于6000畝。
為響應2003年12月29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發(fā)布烏政辦【2003】235號文件《關于批轉烏魯木齊市城市周邊草原禁牧實施方案的通知》。 2006年12月30日,烏魯木齊錦鋒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與葛家溝村村委會阿再組11戶牧民簽訂草場使用權轉讓協(xié)議,12月31日得到葛家溝村委員的認可 并備案。2010年5月,烏魯木齊錦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就此前與11戶牧民所簽訂的草場使用權轉讓協(xié)議逐戶進行了公證,同時該公證書也在葛家溝村委會進 行了備案。
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阿再組牧民對草原使用權的流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
后因烏市天山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天政辦函[2009]77號《關于對烏魯木齊錦峰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解決葛家溝荒山綠化遺留問題請示調查情況說明的 復函》中提到“按照市政府的規(guī)定,2006年底全市荒山綠化承包手續(xù)暫停辦理。”為此,錦峰公司自2006年底至今一直未能辦理完草原相關手續(xù)。
2010年10月31日,有著特殊背景的新疆紅太陽綠化有限公司持時任烏市市委書記粟智的批示,同時天山區(qū)政府派出持槍特警,為新疆紅太陽園林綠化公 司“保駕護航”,強行在阿再組近6000畝草場上強行毀樹種樹,并對前往維權的哈薩克牧民進行“執(zhí)法”,此前未與該村牧民有任何溝通和任何協(xié)議,完全無視 牧民的生存權。
沒有想到的是,2011年3月14日,新疆紅太陽公司居然在烏市草原監(jiān)理站辦理了一個《臨時草原使用許可證》。
經過該村牧民多次上訪,到新疆自治區(qū)畜牧廳行政復議,2011年12月1日,自治區(qū)畜牧廳撤銷了紅太陽《臨時草原使用許可證》。
2011年11月18日,天山區(qū)園林管理局又以荒山綠化承包的形式將此處草場承包給新疆紅太陽公司50年。天山區(qū)園林管理局對該草場有使用權?還是擁有產權?該局為何會這樣做呢?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2014年天山區(qū)政府在該草場上擬建公務員小區(qū),為防止施工越過牧民的草場,阿再組牧民采取輪流值守,保護好自己的家園。天山區(qū)政府為了盡快讓政府公 務員小區(qū)建成,2014年6月3日下午借維穩(wěn)之名用推土機等大型機械將牧民的多個帳篷盡數(shù)毀掉,住在帳篷里的哈薩克牧民被驅離,天山區(qū)政府公務員小區(qū)工程 于6月4日開始全面動工。其中令人想不到的是,被撤銷了《臨時草原使用許可證》的新疆紅太陽公司仍然盤踞在阿再組草原上,還設“軍事禁區(qū)”牌子。這次牧民 的蒙古包被拆毀,但新疆紅太陽公司的彩鋼板房及平房依然存在。
據(jù)阿再組牧民說,牧民就草場權益被非法侵害后,曾無數(shù)次到相關部門進行上訪反映問題,沒有部門受理,長達三年多,問題至今未能得到解決。期間,該組多人被抓,被打。
市委常委卡德爾汗、自治區(qū)黨委后勤處塞別斯汗還多次做阿再組組長阿再和副組長木熱提汗的工作,要求其接受紅太陽公司的條件,每畝地340元補償款。市 委常委卡德爾汗還恐嚇牧民說:“如果你們不拿紅太陽給的補償金,我們就直接給高崖子了,你們再也拿不上補償了!地也一樣會沒有的!”牧民聽到此言后,就無 奈拿上了紅太陽公司給的補償款每畝340元,并被紅太陽要求將此補償款頂在頭上拍照。
現(xiàn)在,阿再組牧民因為沒有草場放牧,340元一畝的補償款也花完了,吃、住、穿無著落,生活陷入窘境,阿再組哈薩克牧民只好據(jù)理投訴。
據(jù)阿再組牧民相關投訴資料:“我們擁護黨和政府,我們從來都不愿意跟政府對立,可是某些領導干部利用人民給予的權力來剝奪國家賦予我們牧民的權利,讓我們牧民日子過得非常艱難!”“新疆個別官員的腐敗也是導致新疆穩(wěn)定搞不好的一個重要原因。”
哈薩克牧民兄弟質樸的言語,剖透點滴,是誰在肆意濫用手中權力,為“新疆紅太陽公司”這樣的企業(yè)“保駕護航”?在誘惑面前是否考慮到哈薩克牧民的切身利益?考慮到民族大義?其中的隱憂是全國人民不愿看到的。
【資料】新疆紅太陽園林綠化有限公司,法人黃彪,注冊資本2000萬,2007年10月成立,2010年6月核準荒山綠化,營業(yè)期限自200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5日。
來源:http://minqi.china.com.cn/minqiminsheng/weiquan/16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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